查看原文
其他

广州取消居民购房限购政策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以下为通知原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24年9月29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此前,我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二、执行时点

政策调整自2024年9月30日0:00起施行,原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谷梦溪

更多新闻 · 推荐阅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党组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专家解读 | 刘琳:一线城市要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上海发布楼市新政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中国建设报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